小偷到别人家偷东西,因地面太滑不小心摔倒致死,这小偷也够倒霉的。“偷鸡不成反蚀了身子!”
对于这样的事件,如果查清事实确实这样,那么小偷之死是一个意外事件,并且过错责任在小偷。所以,房主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现在问题是:小偷已经摔死了,如果小偷的家属起诉房主特殊侵权,并且不承认小偷去偷东西。那么房主就很难说清,麻烦就大了。
首先说来人是小偷,有什么证据?小偷的家属该说是串门的,也可以说是走错门的,关键是都没有证据。小偷的家属一口咬定是房主管理不善,致其家人滑倒受伤死亡,而房主正色反驳,但是并不一定能取出来有效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房主承担赔偿责任,是一定的了。
其次房主如果说来人就是小偷,是来偷东西的,那么小偷的亲属就可以说,房主是诬告陷害。再如果房主说是小偷正在偷东西的时候被他发现了,当场捉拿的时候抓的现行,那么小偷的家属该无可辩驳了吧。
房主这么说那么正中小偷家属的圈套,小偷家属就可以说是因为房主的行为使小偷摔倒致死的,那么房主的麻烦也就大了。
反正不论怎么说,房主是不一定能把事情说清楚的。
最后碰到这样的事情,又碰到小偷及其家属这样的老赖,房主不赔偿一些经济损失是不一定能说过去的。她们讹也会讹一点钱财的。
住宅不属于公共场所,房主无义务防滑,所以无过错。
小偷入室盗窃,属于犯罪行为,有严重过错。所以不适用侵权责任法,故不需要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这,,小偷自找的,要是这也得赔钱的话,那就是对小偷行业的放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