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有情而法律无情,有了法律,人的各种行为才会有所约束,出了事情才会有解决的办法,社会秩序才会井井有条,但是这些事情成立的条件就是要法律公正,这样才不会被钻空子,才不会偏袒某一方
法治思维以法律为最高权威。法治思维,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有稳定性和一贯性。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社会不公多与法律制度不公有关。完善法律制度,保证立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制度保障。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实现以体现公正价值,体现民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的良法之治。同时还应该完善违宪审查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
监制 焦利、余培侠、高建民、张海潮原著 罗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