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受理审核通过后,15日后发放《居住证》,因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
2016年8月1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颁发“暂住证证”,升级为“居住证”。
对于居留许可的初始申请,它是免费的。 只有在居留许可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工作成本必须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支付。
单位办理对个人来说只需要去单位的人事部门,递交原始身份证和两张1英寸照片。 如果没有身份证,也可以申请原始帐户。另一种是等待单位为你处理它。
个人处理必须联系租房子的房东,让他帮助您。房东需要经过街道委员会的同意和电影警察的签名,让房东带上你的身份证和两张一寸照片,以及居委会的介绍信和警察的签名去派出所。
扩展资料:
2016年8月1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发布,意味着“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的转变,意味着北京对非京籍常住人口将从“管理”转为多方位服务。
2016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行居住证制度。届时“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同时有合法稳定就业、有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即可申请。
持证人不仅将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等,居住证还将成为参与北京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之一 。
申报材料
1、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
2、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办理人的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办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
4、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5、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申请条件
1、在京有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4、连缴个税或社保6个月,凭证可证明在京居住时间的,11月30日前可实现居住证网上登记和申报,请登录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个税或者社保证明,需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来提交定制证明申请。
5、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居住证无需自己申办,将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发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居住证
北京市暂住证已于2016年10月1日停止办理,现在北京办理的为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现场受理审核通过后,15日后发放《居住证》,因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