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老赖后会有什么后果

2024-12-15 1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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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成为老赖后对生活的实际影响如下:
1、高额罚息,贷款合同一般都会有违约条例及有关罚息的规定,一旦借款人违约,借款人需要按照合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罚息;
2、引来官司,如果借款人不还钱,贷款机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3、经营受到影响,贷款机构的催收势必会对借款人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很大的影响;
4、个人征信受到影响,借款人会被上传到央行征信系统。

回答2:

将被计入金融和社会信用黑名单,影响以后贷款,就业,买机票,买车,旅游,高消费等等受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2018年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称,中国将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联合惩戒对象指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

扩展资料:

相关措施

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做出规定。

2018年6月1日,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了31名经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铁路部门将实施限制购买车票的惩戒。

2018年8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进行严格限制。

对于“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做法,该《通知》回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联合惩戒措施,并非侵害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另外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局和内地关于广深港高铁的规定,由于高铁香港段属跨境铁路,内地和香港营运商已就票务事宜制订共同的规则。

按内地有关政策,特定“严重失信人”会被限制乘搭高铁。作为国家高铁网络的一部分,上述有关失信人的购票规定亦适用于高铁香港段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老赖

回答3:

将被计入金融和社会信用黑名单,影响以后贷款,就业,买机票,买车,旅游,高消费等等受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2018年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称,中国将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联合惩戒对象指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

扩展资料:

相关措施

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做出规定。

2018年6月1日,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了31名经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铁路部门将实施限制购买车票的惩戒。

2018年8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进行严格限制。

对于“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做法,该《通知》回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联合惩戒措施,并非侵害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另外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局和内地关于广深港高铁的规定,由于高铁香港段属跨境铁路,内地和香港营运商已就票务事宜制订共同的规则。

按内地有关政策,特定“严重失信人”会被限制乘搭高铁。作为国家高铁网络的一部分,上述有关失信人的购票规定亦适用于高铁香港段

回答4:

纳入黑名单,可能涉嫌犯罪,判刑,限制出行,会带来好多不便的,诚信做人,为后人造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2010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四条 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条 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
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回答5:

将被计入金融和社会信用黑名单,影响以后各种贷款,就业,买机票,买车,旅游,高消费等等受限制,也就是说你的账户上别有钱,有钱就会被强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