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老赖黑名单后法院还继续追究吗?

2024-11-27 09:33:5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后果是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不能购买房产;不能租高档办公场所;购买私家车;旅游、度假;

回答2:

要继续追究,法院把债务人列入老赖黑名单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可以将老赖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老赖被列入黑名单的禁止行为: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扩展资料:

案例:

治理“老赖” 黑名单只是起点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通报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关情况,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为配合《规定》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已于2013年10月24日开通。

截至11月4日,全国法院依职权共将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失信者“黑名单”是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加码的重要一步。不难想见,如果执行到位,“老赖”们必然会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多方面受限,以及不良信息在舆论及媒体倒逼之下,主动到人民法院履行法律义务。

从法律来说,《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守约践诺,法之底线。

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不少人因手段成功或“意志坚定”,成功扮演着“法律白条”的角色,债权人也只能愤而无方。虽说天有不测风云,不否认在交易过程当中有失去履行债务的能力,但这并不在此次失信被执行人的规定之列。

从公布名单统计的分类来看,这些“老赖”大多在交易时主观意愿上就不想履行义务,因此,交易后不计后果耍赖毁约,才成为不当得利的招数。换言之,如果及早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把“老赖”拦在交易门槛之外,纠葛也许会少很多。

毕竟,法律是社会活动的最低准则,而诉讼也是公民维权的最后手段。如果在交易之初,债权人对对方的诚信度有比较客观的认识,债务人也对自身能力进行过合理评估,纠纷可能就会止歇于交易之前。这就需要制度设计在两个层面着力:

一是构建好全方位的征信系统,法院不仅要与工商、交行、农行、中行、建行等银行合作,更要与征信中心、证监会等共享“黑名单”,在一切信用行为可能设计的领域,全面围堵失信者;

二是市场交易中增加“信用额度”的门槛或环节,让契约与诚信成为市场规则的硬通货,把诚信规则纳入交易的明规则之内。

未雨绸缪好过亡羊补牢。只有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资格审查,准确评估诚信,才能真正降低交易行为中“有钱不还”类民事纠纷的发生率,进而从源头上缓解司法压力,促进经济发展,稳固社会秩序。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法制网-治理“老赖” 黑名单只是起点

回答3:

列入老赖黑名单后法院还是继续追究的,而且可能面临拘留甚至刑事处罚。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后,多部委据此形成了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工作制度。

比如中组部把失信信息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干部晋升的考核内容;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招投标;教育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随着联合惩戒作用日益凸显,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日益提高,全国280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扩展资料

失信被执行人: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赖”边高消费边哭穷咋办?列入黑名单联合惩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黑名单老赖

回答4:

要继续追究。

法院把债务人列入老赖黑名单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什么情况下被拉入失信人名单:

一、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这句话包含了2层意思。

  1. 老赖是被执行人。

  2. 老赖没有履行的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

二、除了符合第1个条件,还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注:这一条说的是符合以上6种情形之一的,并不是全部,这一点要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