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合同的,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没合同的,在有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上面所说的来做,但是在没有合同的时候,我们就要用自己的智慧了,租房的时候用手机录音,记录下和房东的对话,明确自己是否交了押金,并且把金额一并说清楚,这样对于退房的时候房东抵赖的现象,我们可以直接拿出手机,播放当是租房子的时候的电话录音,或者是当面租房砍价的录音,让房东自己没话说,如果这样做房东还是不退押金的话,那么可以报警,当地的民警,可以处理这类事情,因为有录音在手,最好是有视频录像的。这样对于没有合同的也解决了。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为了保障自己租赁物的财产安全和完整,通常会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押金,并声称租赁合同到期后,就会将押金退还承租人。但现实中,往往会有很多出租人会在接收房屋的时候以承租人损坏了其物品等各种理由对押金进行扣押,不予退还。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大家应该怎么处理呢。首先应尽量和出租人进行协商,如果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居委会进行出面调解,当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押金,但是起诉的时候,一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首先必须证明自己向房东支付了押金,其次要证明租赁关已经结束且自己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这样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