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所属于的外国公司必须在美国具有分公司。如果没有,也可以在美国注册成立新的公司,其条件要有办公场所、合法在政府部门注册、足够经济财力来支付员工的酬报;同时,申请人在申请签证之前的3年中,必须担任经理级或专业性职务,并且至少为同一外国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之后,申请人应将在美国分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专业性职务。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申请美国L1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