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几个人跑到我家打我,我拿刀自卫,违法吗

2024-11-04 04: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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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有几个人跑到当事人家打当事人,当事人拿刀自卫不属于违法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法律分析
相关法律规定,当防卫的开始,与犯罪的着手无关,而与攻击开始有关,现在的攻击即违法攻击即现在的危险性,是对被攻击人来说的,无论攻击人出于故意还是过失,无责任能力人的自发的攻击,皆与正当防卫的可否无关.“现在的危险”要具有现实性,但是对于现在不防卫,以后就不能防卫的情况,可以正当防卫.其实这也是有紧迫性的情况.对于攻击没有故意或过失支配情况下,可能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又分为有责和无责。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野生动物对人进行攻击的时候,对其进行防卫不存在是否正当的问题。而紧急避险,只需要对现在的危难即可,故意过失更不需要讨论,而且是对第三者的损害行为。由于紧急避险的特点之一,就是所损害的是与侵袭无关的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对攻击行为而做的对抗,即正当防卫。转嫁与第三人的,为紧急避险;对一个行为难以判断是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时,如果行为能够阻止侵害而不是转嫁侵害,应认为是正当防卫。几个人跑到当事人家打当事人,当事人拿刀防止对方打当事人,不构成违法,属于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回答2:

  防卫过当,可能涉嫌故意伤害。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对方是徒手,屋主没有提示自己受伤的情况,可以理解为并没有造成屋主严重伤害,甚至没有受到伤害,这种情况下,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应该定故意伤害;如果有严重损伤,则可定为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