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要急辞的,公司不肯,应该怎么办?

2025-01-06 13: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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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在入职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以二倍的工资补偿,劳动者要辞职需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后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无需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2: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存在口头协议是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的。也就是说你可以辞职,但是你自己的工资却比较难拿回来。我的建议是你可以先和你的直接上级好好的沟通,再去人事部门做好相关的辞职手续,拿回工资或者下个月一起发,当然这是最好的结果。如果比较难,那只有向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或者仲裁。

回答3:

没签合同,你们应该就没什么劳动关系吧,直接走人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