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说是不行的,但事实上,我碰到过这样的事儿。尤其是收货人指定货代的情况下,指定的货代有可能给发货人签一个提单,这个提单是小单,然后,指定货代在船公司处取得海单,将海单放给收货人。这样收货人就可以提货了,但事实上,发货人的手里还有一份提单。另外,有一些国家,比如非洲,南美的一些小国,如果收货人和当地船公司的关系好,船公司也可能在没有任何单据的情况下放货给收货人。但这种情况越来越少了
这个要看哪国海关了.发票和箱单去清关是可以用复件的.有些国家用产证证(C/O或FORM A)都可以清关,比方说日本.另外,提单也分好几种,如果是电放的话,更简单.
不能,除非他自己给船公司出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