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是对我国《产品质量法》含义的基本界定。这表明其调整的对象为:第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这一关系是发生在行政机关在履行产品监督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管理、监督与被管理、被监督的关系;第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这一关系是发生在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用户及其相关第三人之间的、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关系,是一种在商品交易关系中发生的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