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打架造成轻微伤,害怕被害人报复,自首 公安局会给予和解吗?需不需要给予赔偿?

2025-01-03 02:34:0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公安机关可以调解。
  故意损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微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回答2:

你好,轻微伤构不成立案标准,可以在公安局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若想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不希望日后报复,最好是给点补偿,数额你们可以协商。

回答3:

调解肯定是会给调解的,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又未满十八岁。要赔偿人家医药费的

回答4:

私下解决就可以了,轻微伤也只会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