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打架斗殴行为,没有造成伤害后果的,警方也可以按治安案件处罚。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般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你们谁先动手的不重要,关键是谁受伤了?这是重点。
如果没有构成轻伤(比如骨折),那么就没有触犯刑法。对方可以和你协商解决医疗费问题,如果你们之间无法协商一致。他觉得有必要的话可以去法院告你,发起民事诉讼。
简而言之,你这压根不算个事儿,有些话我不好说太细。你自己琢磨。嘿嘿。
您好,如果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的过错。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