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犯法吗?能坐牢吗?

2024-11-18 16: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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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非法同居是不犯法,是不会坐牢的,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此之后同居但未办理结婚证的,不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同居双方任一方已经结婚,则在法院判决离婚的时候因同居产生的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

回答2:

非法同居不算犯法。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法律上并没有非法同居的解释,非法同居是一种误读。因为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所以被人们成为非法同居。同居在我国分为三种一般同居、非法同居、重婚同居。 如果双方均未婚,同居就不会触犯法律。但是如果是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就会涉嫌构成重婚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无明文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即为合法行为。故所谓非法,应当是指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而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无婚姻关系者同居的规定。

我国目前在民法领域已经否认了“事实婚姻”。但是,刑法依然承认“事实婚姻”,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回答3:

单纯的同居是不犯法的。
我国目前在民法领域已经否认了“事实婚姻”。但是,刑法依然承认“事实婚姻”,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即非法同居,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回答4: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发生非法同居行为,在民事方面,无过错方可提起离婚诉讼并索要离婚损害赔偿金;在刑事方面,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可处以两年以下的刑事处罚。

回答5: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规定说婚前同居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只是误读。对于非法同居犯法吗?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为领取结婚证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法律上并没有非法同居的解释,非法同居是一种误读。因为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所以被人们成为非法同居。同居在我国分为三种一般同居、非法同居、重婚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