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朋友两万块钱,后来写了欠条给他,我把钱还给他的时候人在外地,是银行转给他的,但是欠条没有收回...

2024-11-27 03: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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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首先看你俩对利息有无合同、有无约定,借款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枯态坦借款。而且你说还了两万后他说算利息,那也是不合法的,民间借贷利率也是不能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的,超出的金额是属于不当得利,法律不予保护,是需要返还的。
  现在你转钱了,有银行的转钱凭据,这个是要保留好的,到时候打官没桐司这是重要物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闭态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回答2:

二万块你借了多久?如果上法庭的话可以认定你还了本金,但欠条上慧宽未约定利息此冲的是可以向你讨要利息的,所以他去告你,你还要还他利息。最好是协商了,少给他点钱,把欠条拿森碧歼回来。

回答3:

既然他承认你有还利困顷息给他,就是证明他已经收到了20000元钱,如果当尺纤时在欠条上没有明确写明需要利息,那你们的合约关系已经解除。那你就不用担心,可以直接告诉他没有。在法律上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友情提示:不知道你和朋友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个人觉得当初朋友能借钱给你,证明还是够朋友的(当然要排除他出于有其他目的的。如果是高利贷的目的,法律上是不支持的。民间利息超出银行利息4倍的情况下是不予以支持的。),现在这样,你也可以问问他是不汪困陆是出了什么状况,如果能帮,可以在你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支持。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