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您提供的情况过于简单,律师无法做出全面确切的判断!
谨简单回答如下: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调解协议必须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根据《民事诉讼法》要求,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双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及调解的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了法律效力不能反悔。在庭审中,有些法院可能会先让双方在一份简单的“调解协议”上签字,类似于法院的庭审笔录,然后再根据这份“调解笔录”制作调解书。如果当事人在 “调解笔录”签字后,但签收正式调解书之前反悔的,法院是会支持的。但如果正式签收了法院送达的调解书,则不能反悔,调解书立即生效。
为慎重起见,建议您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