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中国国籍
1、申请条件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2、受理、审批机关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外国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加入中国国籍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二、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扩展资料:
一、普通外国人嫁到中国加入中国国籍的申请手续
(一)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提交相应证明:
(1)外国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的子女,须提供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4)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其他事项
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后,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出入境手续按中国公民有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 国家移民管理局--申请加入中国国籍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
外国人想加入中国国籍,到底有多难?这项规定就隔绝了一大波人!
这些信息可以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官方主页上查找到。
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必须先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证,与中国居民结婚满5年,在中国连续居住满5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得到永久居留证以后再申请办理加入中国国籍。
与外国人生的小孩可以凭出生证明,与一般中国居民一样办理户口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