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的技术职称是怎么评的?

2024-12-04 13: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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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这个涉及详细各种职称的评定,你可以阅读《交通部 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颁发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暂行业务标准的通知》

2.具体通知如下:

各省、市、自治区科技干部管理部门,各交通(航运)厅、局,交通部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培养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技术干部,做好考核、晋升工作,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属于技术管理工作。从事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工作的技术干部,应按照国务院《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80)国科干字第199号文《关于确定和晋升科技管理干部技术职称的意见》考核评定相应的技术职称。有关复查、套改、考核、测验的具体工作,按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下发的《关于执行,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说明》和《补充说明》等文件办理。

二、为便于考核评定工作,根据《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和《关于确定和晋升科技管理干部技术职称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港务(航政)监督和交通监理工作的特点,制定了《港务(航政)监督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业务标准》和《交通监理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业务标准》现发给你们参照执行。各有关单位的考核、评定工作,当前应先在具备规定学历和原有技术职称的科技管理干部中进行,待国家有统一规定后再全面铺开。在实施中,要加强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

附一:港务(航政)监督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暂行业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港务(航政)监督方面船舶登记、签证、港口、码头、辖段的安全管理,外轮监督检查,船员考证发证,危险货物管理和监装,水域船舶保护和船舶防污、化验,海损、污染事故及违章的调查处理,航海通告和海图修改,组织防治、防风、破冰等,以及制定、修订港务(航政)监督规章,航政通讯导航,业务值班等组织管理技术工作的业务技术干部。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具备下列条件,定为技术员:

1.对港务(航政)监督一般技术管理状况有初步了解,并在有关人员指导下,能够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2.具有从事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一般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二、见习一年期满的高等院校四年制本科毕业生、技术员,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提升为助理工程师:

1.能基本掌握分管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的状况和有关规章制度,并有处理一般海损、污染事故及船舶安全航行等技术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

2.具有从事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3.能阅读本专业一般的外文资料。

三、具备下列条件的助理工程师,提升为工程师:

1.熟悉辖区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现状及其发展情况,能较准确运用港务(航政)监督规章制度,并具有修改或制定单项或局部港务(航政) 监督规章制度的能力。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较复杂的海损、污染事故、违章及船舶安全航行等方面的技术问题,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一定成绩。

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熟悉党和政府的有在方针政策。

3.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4.能指导初级港务(航政)技术管理干部的业务工作和技术学习。

5.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师,提升为高级工程师:

1.通晓国内外港务(航政)监督管理状况。从事部门技术管理工作有显著成绩。

2.具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制定并准确贯彻港务(航政)规章制度。能分析处理重大海损、污染事故、重大违章和船舶安全等复杂的技术疑难问题。对港务(航政)监督技术管理工作的发展建设上有独到见解或论著。在培养人才上有贡献。

3.有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广泛了解本学科在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掌握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并能分析研究港务监督工作方面的科技政策,提出有益的建议。

5.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方面的外语。

附二:交通监理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暂行业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交通监理方面的机动车检验、管理和车辆改装、改造计划的审查,车辆定型、改装、改造的鉴定,车辆保养、修理,驾驶员培训和路政管理监督,驾驶员考试和管理,新修道的验收,检测仪器的使用、排除故障以及分管路段的安全管理、交通指挥、事故处理和修订交通监理规章制度等组织管理技术工作的业务技术干部。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具备下列条件,定为技术员:

1.对分管的交通监理技术管理状况有一般了解,并在有关人员指导下,能够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2.具有从事交通监理技术管理工作的一般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二、见习一年期满的高等院校四年制本科毕业生、技术员,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提升为助理工作师:

1.能基本掌握分管的交通监理技术管理工作的现状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有处理一般交通事故和车辆鉴定、新修路的验收和安全管理等实际工作能力。

2.具有从事交通监理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3.能阅读本专业一般的外文资料。

三、具备下列条件的助理工程师,提升为工程师:

1.熟悉辖区交通监理的技术管理工作现状及其发展情况,能较准确地运用交通监理规章制度,并具有修改或制定的能力。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处理较复杂的交通事故,解决安全管理中所遇到的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熟悉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

3.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4.能指导初级交通监督技术干部的业务工作和技术学习。

5.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师,提升为高级工程师:

1.通晓国内外交通监理技术管理状况,从事部门技术管理工作有显著成绩。

2.具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制定并准确运用交通监理规章制度。能解决安全管理中所遇到的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在复杂交通事故案件结论上能够把关。对交通监理技术管理工作的发展建设上有独到见解或论著。在培养人才上有贡献。

3.有系统深入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广泛了解本学科在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4.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掌握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并能分析研究监理工作科技政策,提出有效力的建议。

5.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