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法律上会根据哪些条件判定孩子的监护权

2024-11-12 22:42: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判定孩子的监护权的规定:
  相关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回答2:

首先哺乳期基本上没特殊情况都归母亲,婴幼儿一般也是以母亲为主。10岁之后法官会询问孩子的意见。

然后还要看双方的经济收入状况,不一定要很多,但是至少也要能满足2个人的基本生活开销、教育、医疗等等。但是,如果一方特别有钱,另一方也算中等收入(但不是特别有钱),那么他们之间的经济差距影响就不大。

双方的恶习、经历、教育、家庭亲属、工作出差不在家的影响等等也要考虑。

另外女儿、儿子倾向分别随母亲、父亲。
以上这些情况都要综合起来看,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最优先考虑。

补充:
上面忘记说了,离婚的过错问题也会有一定影响,不也就是说,如果是一方有外遇,会有一些影响。过当然还是以孩子为最优先。
你是公职干部,那么收入至少也是中等,工作体面,外出和回家比较规律,应该说你比对方更合适(除非对方家属比较富裕或对方本身有财产可以不工作,我理解你的意思是说你经济状况比对方好)。
你的孩子不到1岁,当然你不能起诉离婚,一般必须女方分娩之后1年,男方才能起诉离婚。而且这个时候孩子一般是归母亲。

上面两方面比较,我认为判决归女方可能性比较大。
因为孩子太小,婴幼儿一般都是给女方。如果你想要孩子,那么就去能证明对方没有经济能力或其它方面的不足吧。说实话我觉得挺旋的。除非对方真的经济状况有问题。

回答3:

你好
如果按法律规定,肯定是判给女方,除非女方自愿放弃抚养权。我的看法是协商解决。

回答4:

哎,可怜的孩子啊

回答5:

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