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了我的钱,有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过,找不到人怎么办?

2025-01-09 08:43:3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向他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般诉述有两年时效性,就是说在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两年内都可以起诉。但能借款给人的至少都是朋友或者相识,所以不用在一开始就把关系搞得这样僵。找你的或者他的朋友亲戚找找他,或者带话给他,让他还款钱你。

如果这个人只是一时外出,而不是有意避债,你冒然起诉可能会把这个关系搞僵,到时想他还款都可能不那么顺利。而且起诉也是需要费用的,即使不请律师也要诉讼费,还有你自己往返法院的交通费这些钱都是需要你先行支付的,如果你找不到这个人,就算法院判了你赢,你也找不到他来还款。

所以现在来说,你还是尽量找人,如果实在找不到,在不超过两年的时间内再起诉,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回答2:

只要知道基本信息就可以了,想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要等到诉讼时效过了才后悔

回答3:

如果找不到人,你要先看借款人有无住所地,如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按居住地为借款人所在地。然后就是起诉,法院可以根据你提出的确切住址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的,对方此时应该会露头,否则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回答4:

知道住址的,如身份证上的,可以起诉
公告送达,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

回答5:

找不着人了就找到他家里啊,那当初你俩是通过什么关系认识,然后又借给他钱的呢?

找不着人就找去他家里说一下这个情况,家也找不着的话,按照身份证号去派出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