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佣的司机不存在酒驾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造成的后果,那么他所产生的这些损失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赔的。因为只要这种运营的车,是一定会有保险的。正常的情况下发生非拒保的一些事故,当然是要找保险公司了。因为之所以入保险就是为了以后出事故,由他们出面处理个人省心省力。所以说这个事主要就是由保险公司和这个驾驶人负责。另外只要驾不是酒驾或者其他非法行为而造成的事故,一般他也不需要负责任。。这一切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全权处理。
雇佣司机开车撞人雇佣者,被雇佣者都是有相关的责任的。
车主肯定是没有刑事责任的,民事责任根据你和司机的关系确认(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 , 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所以在确定车主是否承担责任之前,要明确司机与车主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以及车主是否有过错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