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与继承?

2025-02-05 22: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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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收养关系是自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的,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不能按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没办领养手续,就是不合法。那个就如夫妻,没结婚证,就不合法。还有,如果老人有遗嘱,她又在合法时间内确认,那她也是可以继承,是遗嘱继承。她的户口在其他人名下,又是父母关系,那就是合法的。没啥疑问。。

回答3:

如果确实没有收养手续,难以认定的。其他继承人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的。

回答4:

具体情况说一下,以便针对性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