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还有临时工一说吗?这都是旧有的习惯在做怪啊。你们这应当是一种事实劳动关系,保存好你在这里工作的相关证据,上劳动局告他们,要求补交劳动保险、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其实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但是要提出来)
这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建议立即到上级单位反映,并到工商部门投诉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这十年的损失进行赔偿,因为你们已经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
给你推荐一个人‘‘对你可是很有帮助的... 律师..我们在这说也是白搭‘‘律师说的话可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