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深圳居住证的外地人是不能在深圳办理港澳通行证的,需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网上预约后,根据预约日期、时间、办证大厅取号排队,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办材料
扩展资料
受理条件
1、广东省户籍居民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内户口须已注销);
2、深圳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3、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
4、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大学生;
5、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6、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大学生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参考资料:
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
没有深圳居住证的外地人是不能在深圳办理港澳通行证的,需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一、非深户需要具有如下条件:
1、户籍地不在广东省,且户籍地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
2、持有长期有效(有效期为十年)的《深圳市居住证》,且持有时间已满一年。
3、属于深圳市各级政府聘用人员,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
4、身份证和户口本住址“省市县”须一致,且年满16周岁,且持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深圳的居住证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条件和流程: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民营、中外合资和外资企业工作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深圳市非户籍人员:
1、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劳务),且暂住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的。
2、持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且居住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的。
3、同时持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和已失效的《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劳务),居住时间和暂住时间累计达一年以上的。其中《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劳务)失效日期与《深圳市居住证》签发日期的间隔不超过三个月。
外地人在深圳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方式:
1、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事务处办理,1年二次签注,15个工作日完成。
2、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网上申请、电话申请签注8个工作日,窗口申请、邮政代办点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广东政务服务网
现阶段非深圳户籍公民若需要在当地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除了要求在当地办理居住证还需要在当地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才可以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的。
深圳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已连续在我市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二)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三)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法定不准出入境人员、不属于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人员、没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四)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居民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户口所在地的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请,申请个人(本人)港澳游须提交:(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2)到受理机关进行数码照相,提交小2寸数码相片1张;(3)交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4)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的意见。
省内非深圳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非深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与社会保险的证明(就业人员)、高等院校在读证明(大学生)、《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