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说认为,只有物上请求权的部分权能适用诉讼时效。
1、物权确认之诉,当然不适用诉讼时效;
2、给付之诉中的请求排除妨碍与消除危险,也不适用诉讼时效 因为针对的是一种状态;
3、给付之诉中的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当然适用诉讼时效;
4、给付之诉中的请求损害赔偿为债权请求权,当然适用诉讼时效。
但唯有争议的是,返还原物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并无定论。物权法草稿曾规定不适用。
物权的效力有"二效力说",即物上请求权(又称物权请求权)和物权优先效力(又称物权优先权)的效力.物上请求权意指物权人对造成物权妨害的一切义务人有权利排除之。物上请求权属于请求权的一种,请求权还包括债权请求权。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保护方法有:确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或修理、重作、更换;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以及损害赔偿。前四种为物权请求权,损害赔偿为债权请求权。对物权请求权均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制度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但有些物上请求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上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指物权的请求权不因诉讼时效限制而消灭。
物上请求权
是指当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有可能发生妨害时,物权人为了使其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物权法》,物上请求权制度作为物权保护的重要方式,是物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拟对物上请求权制度进行研究和分析,并提出对我国物权法中物上请求权制度的看法。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况: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5.基于所有权产生的返还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