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在法院正式开庭之前,没有明令要求,一定要羁押相关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不一定必须羁押,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根据要求,按时向执行机关报告情况,当接到法院开庭通知时,按照通知时间及时出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役、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0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变更强制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的。
(二)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三)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3、收监以后就是犯人了,如果让犯人处理只能保外就医,或者办理假释,这些是非常难的。
取保候审是暂时离开拘留所,等待相关处理决定的一项措施,并不代表免于处罚。如果开庭前收押,应该理解为要被判决实刑。否则如果判决缓刑和不予起诉,都不会重新收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