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我太太就是做财务的,刚才请教了她,根据规定应按一次性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建议告知领导,不要突击发钱,对普通老百姓很不公平的。
我来说一下政策,只要发钱方式确定了,根据规定确定税收的方法也一定了
首先,平滩是可以的,但是一年只能一次,至于用在哪个月,都无所谓,反正一个自然年度(一到十二月内只能用一次,税法不会说单位其实是早一个月发工资还是晚一个月发,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月份来计算的)
下面我说一下,平摊的方法,其实是一种优惠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并没有实际摊到以前或者以后去。我下面说的收入,都是扣掉四金(多扣的补充的几金不能去掉)。比如说平摊当月,你的收入满2000了,直接用一次性高收入去平摊,如果你当月的正常收入没有满2000,那可以从你的一次性高收入中间掉一部分,就是2000-你当月收入(就是让你再抵掉一部分)
平摊方法,你的收入A/12,根据这个除下来的数字,比照平时那个九级的税率表找一个税率,找一个扣除数。然后计算税额=总奖金A*之前找到的税率-之前找到的扣除数
当然,如果你一年有多笔这样的阶段性收入,这个方法只能使用一次,至于哪次使用,随便企业了。如果你这方法已经在某个奖金月用掉了,那只能把所有收入加起来计算税额了
这个肯定是正确的方法,计算个人收入超过12万的申报时候,都发过完全资料,所有的类型的个人收入我都研究透彻了
这个问题么,其实很难办。因为税法的规定是每年员工的奖金只有一次可以按照楼上说的办法来进行分摊扣除。
换句话讲,你的全年奖金是可以这样处理的:全年奖金额/12+发放当月工资-2000,对应着找到相应的税率和扣除数,再用(全年奖金+当月工资)*税率-扣除数 就是你当月的个人所得税了
但可惜,你的半年奖金是不可以进行以上处理的。只能在当月一次性扣除。
唉,我们大家都是给别人打工的,没办法。但这样想好了,5000-20000元是一个税率,所以无论如何也不会超过这个税率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你所说的将奖金分摊到每个月每年只能执行一次。
2、那么请计算一下,本人月工资1550的话,奖金半年是4000+,那么,应该交多少税,到手的半年奖金是多少?这个问题得分开来看
如果按你们现在的公司发放方式的话:(4000-(2000-1550))/12=295.83 此档税率5%,则应缴个人所得税=(4000-(2000-1550))*5%-0=177.50元。但是到年终的话税额就高了。
所以建议你们公司可以采取每年预提工资的方式,即公司每月欠你们考核工资,只是每半年还欠你们工资一次,财务做账时就避免了半年一次发放和年终一次发放了,这样可以为职工合理避税很多的。
很难
明确告诉你,对于奖金分摊计算个税,只能用于年终奖!也就是说,每年只能有一次!!
对于你们公司的做法,你年终那次可以分摊计算,但是,年中的这一次,只能按照实际拿到的总数来算个税!
这个也是有规定的!
对于这个问题,你只能去和你们老板协商了,的确是多交了很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