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 被扣12分,可以同时考摩托车驾照吗?

2024-12-31 2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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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C1增驾E照或者F照,要求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都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C1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等一年以后才可以申请增驾,并且在这一年里不能有记满12分的记录。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回答2:

不能。C1增驾E照或者F照,要求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都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C1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等一年以后才可以申请增驾,并且在这一年里不能有记满12分的记录。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增驾申请规则: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七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以上内容参考    岳阳市人民政府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回答3:

  C类以下驾驶证达到或超过12分的(非酒驾、醉驾违章),要主动配合交警及时处理违章,15天内交清罚款的,再去参加交警指定为期7天的新交法学习和科目一考试,能通过考试的可以领回驾驶证;但不可以同时报考摩托车驾驶资格学习,报考前一个记分周期内不得记满分,你至少要一年后才去报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回答4:

增驾的要求是最近一个记分周期不能被扣满12分,因持C证骑摩托被扣12分,要等一年后(一个记分周期满)才能增驾摩托车驾照,具体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回答5:

c类以下驾驶证达到或超过12分的(非酒驾、醉驾违章),要主动配合交警及时处理违章,15天内交清罚款的,再去参加交警指定为期7天的新交法学习和科目一考试,能通过考试的可以领回驾驶证;但不可以同时报考摩托车驾驶资格学习,报考前一个记分周期内不得记满分,你至少要一年后才去报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