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看守所里怎么离婚

男方在看守所里怎么离婚
2024-12-16 12:01: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在监狱服刑人员也是我国的公民,从法律的角度讲,他们离婚与普通的公民离婚没本质上的不同。也就是说,与服刑人员离婚也有两种方式:一、协议离婚。因为在监狱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特殊性,而协议离婚又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如果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服刑人员则需要向服刑所在的监狱申请由监狱人员陪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申请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派工作人员到监狱为服刑人员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男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即使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因为服刑人员身份特殊,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则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二、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毕竟另一方是服刑人员,那么这种情况下怎么起诉离婚呢?首先,在监狱服刑人员被监禁未满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原告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其次,在监狱服刑人员已经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这时候要与被服刑人员离婚,需要到监狱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答2:

  男方在服刑期间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夫妻俩先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和监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夫妻俩可以在男方服刑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十、关于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问题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回答3:

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离婚首先应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回答4:

如果有爱就等他出来,如果有孩子不舍的就给他一次机会,如果真没爱了就顺其自然找律师起诉吧!

回答5:

起诉到法院去,法院依法开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