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省高考分数线暂未公布。
高考是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是由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考于每年的6月7、8日举行,部分地区因其科目安排而考试延长至6月9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由教育部统一调度,各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执行和管理。
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2023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
高考新规:
1、报考:已考不让考,不可两地考,残疾公平考。教育部规定“有大学学历的在校生不可报考高考”以上规定中,填补新规则“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随迁考生在当地参加高考,流入”“流出”任选其一,不得在两地同时高考。具体按当地省市高考办法执行。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明文规定,考试公平。
2、命题:全国卷统一成大趋势。全国卷增至26个省市区,京、津、沪、浙、苏单独。
3、监考:作弊入刑法,科技防替考。
4、录取:取消加分为公平,合并录取为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