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在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本单位相同工种最低档工资的都是允许的,一般比正式工工资低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