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级一般指乡科级正职,是最基层的领导层级。正科级是中国干部的一种行政级别,或行政事业单位、国企某个部门的规格。
国家部级机关下设司局级、县处级、科级等层级。地方政府省、自治区下设地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等,其中乡镇(街道)级与国家机关科级为平级单位。同时,有些企业的管理部门也按处、科等称谓设置,但其并不对应相应的行政级别,也与国家机关或政府部门的相应职位的待遇无关。有的机关部门中,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员,按行政级别,享受正科级待遇,通常也被任命为主任科员。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国家级正职:一级;(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二十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