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公司辞退员工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吗?

2025-01-14 00:13:5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劳动法没有规定公司辞退员工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回答2:

法律没有规定公司辞退员工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劳动者的,即未提前一个月告知的,是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待遇的代通知金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法律分析
并不一定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公司确属无故开除的,无个人原因,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只要在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才需要补偿一个月代通知金。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法律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就是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辞退员工所需要补偿的代通知金应当基于实际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况而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就有关情况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严格履行了相关合同手续,在提交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3:

周末双休上班是工资的200%
五一
中秋
国庆
元旦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是工资的300%

回答4:

员工没工作一年,多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
比方说你工作了3年就改给你3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