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有关债务转移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债务转移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相反,债权转移,通知债务人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