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般为几天

2025-01-06 13: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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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事拘留的期限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回答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刑事拘留3天到37天的时间。超过37天仍然不能批准逮捕的,那么应该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按照法律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一般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以及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