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怎么办

2024-12-18 05: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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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首先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不具有血缘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在《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中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受骗方支出的抚养费用应予返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抚养费。一般来说,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配偶权的性质是绝对权,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害该配偶权的义务。在现实生活,配偶一方侵害另一方的配偶权,主要表现为对忠实义务的违反。另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定,离婚时,可以要求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答2:

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的该怎么办?

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论是于情于理,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成长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出现一种尴尬的情况,如果夫妻在离婚时才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那么以前的抚养费还能要回吗?被欺骗的一方能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吗?

《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近些年的实际中,法院也支持了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依据善良风俗,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应当履行互相忠诚的义务。

离婚后孩子非亲生的情况处理:

1、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后发现孩子并非亲生,属于夫妻一方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因一方的欺骗行为给另一方造成重大伤害的,另一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抚养费:

① 女方婚前已有第三人的孩子,这种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抚养费的;

② 女方婚后怀有第三人的孩子,这种是可以主张拿回抚养费的。

举例说明:

李某、麻某于2005年开始同居,2007年4月15日生育女儿李小某,2010年1月14日登记结婚,2012年12月20日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公寓式住房一套及旅游车一辆归麻某所有,购房贷款24.3万元及其余债务10.1万元由麻某偿还,房屋产权25%赠与李小某;李小某由麻某抚养,李某按月支付抚养费700元。

2014年4月23日,李某与李小某做了亲子关系鉴定,经鉴定二人非亲生父女关系。李某认为麻某隐瞒李小某非李某亲生女儿的事实,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并重新分割财产,由麻某返还离婚前李某支付的抚养费6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间应相互忠实。原判适用法律错误,依法予以撤销,判决李某与麻某2012年12月19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有关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条款无效,由麻某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万元。

补充:

赠与财产的处理:

发现孩子非亲生时也可能会涉及赠与财产的纠纷问题,赠与财产时是因为双方血缘关系而赠与的,那么发现并不具有血缘关系后能否撤销赠与行为?

根据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因双方血缘关系的误认而产生的赠与行为,属于可以撤销的范畴。即发现孩子非亲生后,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

提醒:

法律保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的权利义务,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回答3:

得饶人处且饶人,假装是亲生的扶养这个孩子好好疼爱妻子就行了。就算妻子怀的孩子不是你的,但是她让肚子里的孩子认你当爸爸,说明妻子充分爱你信任你才会这样做。

回答4:

直接起诉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的,法院通常会支持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请
求。

回答5:

可以去法院申请 你不需要有抚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