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如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证据和线索,可以向法院提交,由法院查证。如经查证属实,可申请法院移送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朋友如果你有证据,法院可以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定罪量刑的。
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防止恶意转移财产,同时提供新的财产线索给法院
你好,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恶意转移和逃逸债务,可以向法院反映。
就你说的情况可以找寻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提交给执行庭,或者要求执行庭对对方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