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也是目前适用,有效的劳动法。
目前实施的劳动法,还是1994年7月5日公布的,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法。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二条中的“依照刑法第×条的规定”、“比照刑法第×条的规定”修改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其他不变。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最新版的文号是多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08主席令第18号)第一次修正
《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09年08月27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