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钱不论以什么名义给的,其实质都是彩礼性质,除非有明确的赠与协议。
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我们那边,如果退婚的是男方,则不可要回订金;如果是女方退婚,则要退回订金。不知道你那边的风俗是怎么样的。
不结的话,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