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你怎么想了 如果你不在意得罪他们 那么就如楼下二位所说 如果你不想把关系弄的太僵 那么你只能远离 我说的远离不是搬走的意思啊 而且熟悉度 你不理会他们 态度冷淡 过久了自然就好了 对于栽赃行为 你公事公办就行了 不是你做的就不是你做的
远离他,这种人挨不得,碰不得。也不要存心和这种人保持什么关系,所以不存在得罪不得罪的问题,远远的离开他,不跟他搭一句腔,就什么事也没有,否则一碰就是事儿。
不用想着弄掉他们,只要离他们远一点就可以了。如果你实在受不了他们,你可以对他们表示出不喜欢,并向他们提出你之后不想看到你这样。
常言道:多行不义必自毙。头条搜索,其释义为:坏事干多了,结果是自己找死。
怎么对付不要脸的人?很简单,任其发展!
不要脸的人,低端表现为:偷奸耍滑,贪吃多占;高段位表现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极端表现为:只手遮天,指鹿为马。
无论哪个段位,不要脸的人,损人利己是他的终极目标,“不择手段”是实现目标的重要工具。
而“贪婪”是这种人的最大特性。一旦尝到“不要脸”为其带来的甜头,必然上瘾!停不了手!
如此一来,从小到大,从“有所顾忌”到“肆无忌惮”,且屡次“不要脸”为他带来的“丰富经验”,都足以把他推向一个又一个“颠峰”。
既然人家都不要脸了,那就不给脸呗,人家这不要脸,你给她脸也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