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法律规定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辞职,签订了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你好:1:《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三个月]2:因此,你所签署的合同是一个无效合同。也就是说,这样的工作你不想干了,你可以在三十日内提出辞职报告后走人。[不必等到三个月后]这是法律赋予你的劳动权利。祝你新春愉快,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