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第三胎可以报销吗

生育第三胎可以报销吗
2024-12-11 15:38:3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生育第三胎如果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以报销,但如果属于超生,违背了计划生育政策,是不可以用生育保险报销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四条 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产假期间的住院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第十一条的规定支付后的剩余部分,在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为80%,在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为85%。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四条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回答2:

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报销。
这在一些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已作了明确。
比如《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作了这样的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育的,除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降级以上的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回答3:

政策允许的就可以报销

回答4:

超生了,准备社会抚养费入户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