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
一、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2、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
3、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二、申领居住证需提供的材料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有合法稳定就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有合法稳定住所,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连续就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三、办理暂住登记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登记站应按有关规定采集暂住登记人员信息,免费为其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这里的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
扩展资料:
一、居住证的证件制作
根据《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借鉴外省的经验,我省居住证采用带芯片的IC卡材质,居住证的式样全省统一,其登载的“居住地址、有效期限和签发机关”三项内容可重复擦写,持有人在省内更换暂住地的,只在原证件上办理签注手续,不再更换证件。
二、居住证的签注
1、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由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登记站办理签注手续。
2、居住证持有人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登记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三、居住证持有人在省内居住地的落户条件
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进城落户,《办法》进一步放宽了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居住证持有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省内居住地:
1、在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在省辖市(不含省会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1年。
3、在省会郑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2年。
参考资料来源:金水区人民政府-河南省居住证制度解读
一、申领居住证需提供的材料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有合法稳定就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有合法稳定住所,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连续就读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二、办理暂住登记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登记站应按有关规定采集暂住登记人员信息,免费为其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这里的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
扩展资料: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从流动人口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出发,明确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分别是: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服务、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分别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
为提升河南省居住证的“含金量”,我省又增加两项便利,分别是享受上级政府规定的不受户籍限制的跨区域补贴政策和60岁以上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
参考资料来源:金水区人民政府-河南省居住证制度解读
1.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单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2.暂住人员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居住证:居住证由以前的暂住证演变过来的,这个证主要是针对非郑州户籍的朋友。
1、办理居住证的暂住人口,可凭该证办理劳动就业、子女入学、驾驶证件等相关事宜。考驾照、买房,都用得着,所以还是提前办理会比较好。
2、暂住证办理地点:租住房屋所属的社区警卫室或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
3、所需材料:房东的房产证、房屋平面图、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 办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1寸照片
4、办理流程:资料收集齐全之后,到租住房屋所属的社区警卫室或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进行办理。办理时,必须本人去派出所录个人信息(填表及录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