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套房子但没有贷款,可以贷款买第三套吗

2024-10-29 08:57:4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房价政策: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政府为了提振民众的信心,于2009年春节前接连出台了惠及购房者的政策,在这些政策的推动及开发商降价的刺激下,2009年2、3月份以来,各地楼市都出现了成交量大幅攀升的小阳春现象。

进入4月份,在需求释放的情况下成交略有下滑;5月以来,在开发商策略性涨价及消费者盲目的推动下,成交量又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

这样的市场态势显然在一定程度满足了政府稳定房市得愿望,可开发商在市场成交放大的情况下迫不及待地涨价,这种局面却是政府不愿看到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第三套房贷款

回答2:

各地政策不同,若当地有招行,建议联系贷款客户经理确认。如深圳地区,无法申请第三套房子贷款的。

回答3:

可以

回答4:

1、现在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原则,只要购房者家庭名下名下无未结清房贷,可按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受理。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有房贷未结清,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
2、如果家庭有两个房贷,按三套房计算。总行对发放三套及以上房贷的授信标准是“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必须大幅提高”。各个地区和银行的政策不一,但基本上三套房首付都在五成以,贷款利率上浮15%到20%。
3、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4、如果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