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十五天,我们不服怎么办

2025-01-31 20:53:5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适用《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其中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一、《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回答2:

去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