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或盖章

2025-01-02 15:35:2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财务会计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会计 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编制人签名或盖章;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财务会计  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企业的人员中,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的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总会计师。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单位会计部门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等会计信息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根据《会计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1、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指企业以一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由会计账簿的数据整理得出,以表格的形式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企业会计报表按其反应的内容不同,分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相关附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补充报表。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


2、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增进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和突出重要的会计信息。

回答2:

  这句话的错误是少了单位负责人。  解析: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层层把关。  为了落实责任,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要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形成责任制,以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修改前的会计法是要求上述人员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或盖章,即在签名和盖章两者中可选其一,而修改后的会计法要求签名并盖章两者同时兼备,主要是为了防止伪造签名或者随意盖章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