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
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理论上是不能的,我说的是强行。再说还是地方政府。如果是中央下达的文件,要求修铁路,公路等社会公共设施,那就应该在有赔偿补偿的情况下,土地持有者交出土地用铁路,公路等社会公共设施的修建。但是楼主提到了赔偿价格有分歧的情况,本人觉得如果这个补偿对于你们来说的确是不合理的,那地方政府就更没有权利强行施工了。应该两者协商一个合理的补偿方案之后再决定是否施工。这个可以请当地律师,或者当地法律专家进行第三方介入协商。如果条件允许,我觉得举行一个听证会还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