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由国家卫生部发布的通知。国家卫计委严格规定,医师在多点执业过程中,必须购买医师多点执业责任险,以保障其多点执业过程中,因医师个人原因造成的医疗过失的赔偿责任。
说的简单点,就是允许医生在医院外开设诊所,或者去别的医院从事医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