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环节。
“婚前男方一个人买房”,这没错,可忽略的是“婚后也是男方一个人还贷”。
什么叫“一个人还贷”?你只是看到这还贷的钱是他口袋里掏出来的,却忽略了他口袋里的掏出的那些钱中本就包含着你的一部分。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那么,他口袋里掏出的是哪部分钱呢?工资?奖金?还是“生产、经营的收益”?还是“其他”?当然如果这钱是他的父母的赠予或遗嘱或夫妻经确认的他的婚前财产的除外。
也就是说,该房产的还贷中,有你的一部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不需要。房子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跟女方没有关系为什么要女方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