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我老婆离家出走己有三年找不到人我要离婚怎么离

2025-02-11 14: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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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失踪者下落不明满二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向对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失踪。
宣告失踪判决生效后,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具体的,你要找专门的律师,来当面询问。

回答2:

  夫妻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超过2年,配偶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宣告当事人失踪。
  然后配偶可以凭当事人失踪证明文件,在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通则》规定: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